政府办公楼房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办公楼房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JZX2019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星火乡政府办公楼房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7﹞2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星火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星火乡政府办公楼房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灵台县星火乡人民政府,封闭办公楼阳台670.8平方米,处理防水屋面784平方米,更换落水管78米,更换安装防盗门97.2平方米,外墙保温层及刷外墙乳胶漆788.6平方米,内墙刷喷乳胶漆4580平方米,楼道及室内铺砌地砖1320平方米,院落渗水砖维修铺砌465平方米。改造弱点线路,更换LED节能灯具94盏。
3. 项目概算:103万元。(其中申请省级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乡政府自筹3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19年3月16日开工-2019年4月15日竣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若投标人对多个项目同时报名,且建造师为同一人的,只能中标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投标人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确保项目经理所负责的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否则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星火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缴纳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注: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三日缴纳至代理公司。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灵台县星火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灵台县星火乡街道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87*****588
代理机构: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联系人:梁盼
电 话:17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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