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地上综合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文化中心地上综合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10]091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文化中心地上综合配套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基础【2009】56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文化中心地上综合配套工程越秀路路灯迁改工程,路灯共45套,电压为:10KV及以下,本工程投资为4.8万。
2.2 工程建设地点:北起乐园道,向南下穿中心湖西侧广场后止于平江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文化中心地上综合配套工程越秀路路灯迁改工程,路灯共45套,电压为:10KV及以下,本工程投资为4.8万。具体工程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0年09月27日 至 2010年09月2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 有效期内的施工资质证书;3.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提交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建筑企业进津施工备案通知书”;5. 本项目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 3)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须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仅在本项目任职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4)外地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5)正、安全项目经理均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其证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9 月7 日 至2010 年9 月1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9月07日至2010年09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9层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18号港澳大厦806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建新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业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9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娇 电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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