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GFMIS)扩展升级 招标公告

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GFMIS)扩展升级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XY2019-009项目名称海南省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GFMIS)扩展升级项目(单一来源论证)
采购品目服务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是否进口产品
采购单位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省本级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
462.0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A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资金动态监控、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平台:300
B绩效管理系统二期建设:75
C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87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A包:因优化完善预算编制子系统、优化完善预算执行子系统、扩展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子系统及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功能升级均是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原系统开发商是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保证系统建设的无缝衔接,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B包:因绩效管理系统二期建设是在原一期绩效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和优化完善,原系统开发商为: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保证系统建设的无缝衔接,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C包:因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是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下发各地方财政使用,系统的实施服务费和个性化改造功能费用由各地方财政承担。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开发商为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保证系统实施和个性化开发功能顺利开展,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A包:因优化完善预算编制子系统、优化完善预算执行子系统、扩展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子系统及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功能升级均是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原系统开发商是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保证系统建设的无缝衔接,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 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B包:因绩效管理系统二期建设是在原一期绩效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和优化完善,原系统开发商为: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保证系统建设的无缝衔接,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 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C包:因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是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下发各地方财政使用,系统的实施服务费和个性化改造功能费用由各地方财政承担。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开发商为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保证系统实施和个性化开发功能顺利开展,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 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详见正文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9-02-21 至 2019-02-27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4楼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224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详细信息相关公告


海南省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GFMIS)扩展升级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GFMIS)扩展升级项目

三、拟采购的名称:

包号

名称

采购预算

A

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资金动态监控、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平台

300万元

B

绩效管理系统二期建设

75万元

C

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

87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

A包: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4楼

B包: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98号701-4室

C包: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卧虎桥甲六号中幢65二层

六、申请理由:

A包:因优化完善预算编制子系统、优化完善预算执行子系统、扩展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子系统及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功能升级均是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原系统开发商是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保证系统建设的无缝衔接,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 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B包:因绩效管理系统二期建设是在原一期绩效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和优化完善,原系统开发商为: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保证系统建设的无缝衔接,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 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C包:因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是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下发各地方财政使用,系统的实施服务费和个性化改造功能费用由各地方财政承担。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开发商为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保证系统实施和个性化开发功能顺利开展,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 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专业人员名单:

1)姓名:陈孝先 职称:高工

工作单位:海南省建设银行

2)姓名:卢朝晖职称:教授

工作单位:中国教育考研计算机网省网络中心

3)姓名:李德育职称:高工

工作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八、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经专家组论证,意见如下:

A包:

1)专业人员:因原先开发使用的海南省财政信息系统需要优化完善预算编制子系统、预算执行子系统、扩展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子系统及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功能升级等都需要在原系统上进行实施,为保证系统建设的无缝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 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原来开发商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实施。

2)专业人员:项目系软件开发项目,且是对原有系统的升级改造。依据(琼财采【2018】91号)《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八款,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专业人员:项目属于软件升级开发项目,依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八款(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B包:

1)专业人员:因绩效管理系统二期建设是在原一期绩效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和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 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原来开发商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进行无缝对接。

2)专业人员:项目系系软件开发项目,且是对原有系统的升级改造。依据(琼财采【2018】91号)《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八款,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专业人员:此项目属于软件升级开发项目,依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八款(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C包:

1)专业人员:因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是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为保证系统实施和个性化开发功能顺利实施,进行无缝对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 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原来开发商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进行扶贫资金动态系统开发建设。

2)专业人员:项目系系软件开发项目,且是对原有系统的升级改造。依据(琼财采【2018】91号)《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八款,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专业人员::此项目属于软件升级开发项目,依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八款(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公示期限: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7日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采购人: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4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3、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楼,

联系电话:****-********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信息管理系统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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