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开发有限公司广中江高速公路古镇安置地市政临时石渣路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开发有限公司广中江高速公路古镇安置地市政临时石渣路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中江高速公路古镇安置地市政临时石渣路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中江高速公路古镇安置地市政临时石渣路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CEITCL-ZS-CZGC-1902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维稳大楼409
联系方式:张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小姐 江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富湾南路伊电园(东门)9幢1层1-3卡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广中江高速公路古镇安置地市政临时石渣路工程(第二次)
1. 项目预算: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77000.2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31698.26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5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 供应商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7000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2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富湾南路伊电园(东门)9幢1层1-3卡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富湾南路伊电园(东门)9幢1层1-3卡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2月22日至2019年0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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