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国家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S5沪嘉高速段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4、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投标人须完成开通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国家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S5沪嘉高速段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0107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工程实施范围为S5与G1503相交路段上相关交通标志以及地面上单独设置的高速公路入口预告交通标志调整。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元,招标限价为*******元人民币,超过招标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5、交付地址:G1503市管路段、部分S20、部分逸仙高架 6、交付日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2-2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2-27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报名);(3)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2-20 17:00:00至2019-02-2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在上述时间内携带:(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3)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零陵路583号1208室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及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方式收取,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3-1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3-13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1206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12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或被授权人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投标)、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会 六、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