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新镇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商品有机肥 招标公告
义新镇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商品有机肥 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农业和畜牧局“江油市义新镇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商品有机肥”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0 16:13 |
采购人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农业和畜牧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绵阳江油市,联系方式:赵老师,135*****62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25栋15号3楼,联系方式:唐老师,****-*******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135*****529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经农业部门办理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的,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出具肥料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有效期内),针对此条内容,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2-21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2-27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拷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25栋15号3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25栋15号3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3-05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3-05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25栋15号3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3-05 13: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25栋15号3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 人民币7000元整;交款方式:采取电汇或银行转账或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保函形式;收款单位: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172 0516 0152;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3月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确认后生效)。 |
预算金额(元) | 36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F511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1、采购参数要求:1.1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60%;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5.0%,水分(鲜样)的质量份数≤30%,酸碱度(PH)5.5-8.5;1.2重金属限量指标:单位:毫克每千克,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总汞(Hg)(以烘干基计)≤2,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总镉(Cd)(以烘干基计)≤3,总铬 (Cr)(以烘干基计)≤150;1.3 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1.4 40公斤/袋;1.5 整体符合NY525---2012标准要求。2、质量要求2.1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包装无划伤、无破损痕迹,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2有机肥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NY525-2012标准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3、交货及验收 3.1本项目合同价格为36万元整,单价不得超过850元/吨,本项目的最终报价单价*吨数=最高限价36万元。3.2乙方交货期限及地点:2019年3月10日前交货到江油市义新镇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即义新镇白庙村、茅庵村、书房村等5个行政村及组所在地。3.3验收:乙方按规定时间将货物运送到达交货地点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3.4数量验收:由项目实施乡镇接货人负责。3.5质量验收:由双方共同抽检综合样(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送检一份)封存,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商务要求4.1数量≥423.5吨。4.2地点:义新镇白庙村、茅庵村、书房村。4.3交货时间:2019年3月10日前。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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