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学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第三中学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狮设计招[2019]001号(招标编号)的石狮市第三中学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狮发改审[2019]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石狮市第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狮市第三中学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石狮市;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4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000平方米,主要项目内容为新建三栋宿舍楼(男生宿舍楼为地上7层、女生宿舍楼为地上7层、教师宿舍楼为地上13层;总体架空层6.5米)及配套工程。(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栋数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送审、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及协助竣工图的审查等)绿建设计等;
2.6.2.内容:⑴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岩土检测、勘探、监测、工程测量等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满足审查机构要求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等。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
⑵设计工作内容: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水、电、暖通、门窗、电梯)、室外总体工程(道路、管线、景观绿化工程、围墙)、室内精装修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交通组织设计、门窗深化设计、整体方案设计等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并要求一次性设计、不得留待二次专项设计)。
注:中标人若无承担本项目绿建工程、边坡及基坑支护设计等的相应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作,并应以书面形式报请招标人批准。
2.6.3.成果文件要求:⑴各专业工程的设计方案(包括地质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⑵中标人应负责施工图在审查机构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且按各备案部门的要求完成图纸各阶段的审批备案。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⑵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本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不要求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3层及以上或总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 月21 日至2019年2 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投标人需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IKEY,并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报名号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狮设计招[2019]001号);或(2)注册在石狮本地的建筑业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狮交建〔2018〕119号);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3 月14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旁)),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设计费: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65%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5000万元计取(最终设计费用以财政审核控制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106.535万元,工程设计费收费基准价中设计收费计费额以设计项目施工招标中“石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之和为计算基数。(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8.2本项目设计费用包括测量、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务费、绿建设计、门窗深化设计等,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若产生施工变更,也不再另行调整设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512号5层,邮编:362400
电话:189*****216 ,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现代华城·科技广场1号楼13楼,邮编:362000
电话:********566,传真:/
联系人:小刘。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分行;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旁)
联系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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