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项目-E6200000600019607001002Z01-招标文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项目-E6200000600019607001002Z01-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 E6200000600019607001002Z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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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本次招标(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3.1.2投标人必须具有《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批准生产品种含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且在《甘肃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目录》内。3.1.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人防防护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具有双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的采购清单或采购订单等能体现双方交易货物的材料均属于有效供货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3.1.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人防防护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供货合同(具有双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的采购清单或采购订单等能体现双方交易货物的材料均属于有效供货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供货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加盖合同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 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的银行资信证明;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02-19 08:49:16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下载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19-02-19 08:49:16 |
开标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19-02-19 08:49:16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见澄清文件(如有)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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