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二期A标招标公告

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二期A标招标公告

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A标重新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汉源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汉源县规划和建设局的委托,对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A标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商)家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汉政采〔2010〕105号
二、招标项目: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A标重新采购
三、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瀑电移民资金,已经落实到位。
四、招标项目简介:
1、该工程路线总长约21公里,其中主干道3.9公里,次干道及支路12.1公里。主要工程内容约路灯640套,电缆约21500米,并按技术要求安装完毕。路灯灯杆采用悬臂式钢件结构,主、次干道路灯间距为35米,支路路灯间距为30米;灯具为半截光型钠灯。(详见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2、完工时间:
2010年12月30日前。
3、交货地点:
汉源县新县城(施工现场)。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路灯灯具生产厂家以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路灯灯具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3、投标人应提供3个以上(含3个)在近3年内(2007、2008、2009年)路灯生产销售业绩,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4、投标人必须在1个月内按规定要求提供成套产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并经现场验收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9月7日至9月21日(上班时间)
地点: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新县城)
九、标书售价:人民币300 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9月29日14: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
汉源县规划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证书叁级及其以上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介绍函原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5、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以上各项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二万元正,在报名前缴入下列账户(缴款单上注明投标项目):
收款单位:汉源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行汉源支行
账号:****************757
联系电话:****-*******
十四、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三、采 购 人:汉源县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汉源县新县城
联 系 人:王先生 ****-******* 139*****684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
联 系 人:崔先生 ****-******* 135*****127

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招标货物及要求

1概述
1.1设计原则
汉源县新县城路灯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项目二期A标工程,灯具为半截光型高压钠灯。为保证路面亮度和照度要求,将眩光限制在容许范围内,灯杆设于人行道内,主次干道采用双排布置,灯杆之间的纵向间距一般为35米。支道道路采用单排布置,灯杆之的纵向间距一般为30米。
1.2 设计依据:
汉源县城(萝卜岗)移民迁建路灯工程(审定稿)
2 设计采用规范、标准以及施工验收规范: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06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2001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8)《户外电力电缆终端头》 (国标图集) 93D101-2
(9)《电力电缆终端头及接头》 (国标图集) 93D101-4
(10)《35kV以下电力敷设》 (国标图集) 94D101-5
(11)《接地装置安装》 (国标图集) 03D501-4
3 道路照明设计概述:
此次路灯安装为汉源县新县城西区主、次干道安装双边路灯,灯杆间距为35米。支路安装单边路灯,灯杆间距为30米。
3.1 路灯电源
配电箱电源由就近的城区380V供电网络引来,沿人行道外侧机动车道暗设。
设计原则:安全、节能、美观、环保。
3.2路灯布置
新县城西区路灯约640盏,控制箱见设计图,主要分布如下。由于新县城尚在建设,安装路灯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路灯数量和道路,下列不作为最终安装道路及盏数和依据。
1: 安装新县城4号次干道双面路灯,全长1.2KM。灯68盏,灯杆间距约35m,杆杆高9m。
2: 安装新县城3 号次干道双面路灯,全长0.66KM。灯38盏,间距约35m,杆高9m。
3: 安装新县城2号支路路灯,全长0.98KM。灯32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
4: 安装新县城3号支路路灯,全长0.49KM。灯16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
5: 安装新县城6号次干道下线路灯,全长1.5KM.。灯43盏,灯杆间距约35m,杆高9m。
6: 安装新县城2号主干道下线车站绕龙潭沟1-2号桥至财保公司门口路灯,全长3.9KM。灯112盏,灯杆间距约35m,杆高10m。
7; 安装新县城9号次干道路灯,全长0.66KM。灯19盏,灯杆间距约35m,杆高9m。
8; 安装新县城7号支路路灯,全长0.38KM。灯13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
9; 安装新县城8号支路路灯,全长0.55KM。灯18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
10;安装新县城7-9号支路路灯,全长0.53KM。灯17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
11;安装新县城9号支路路灯,全长0.59KM。灯20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
12;安装新县城8号次干道全线路灯,全长5.77KM。灯165盏,灯杆间距约35m,杆高9m。
13.安装新县城6#支路路灯,全长1 KM。灯33盏,灯杆间距约30m,杆高8m。
14,安装新县城C线次干道路灯,全长1.62KM,灯46盏,灯杆间距约35m,杆高9m。
3.3 照明标准
平均照度E≥20LX,照度均匀度u≥0.4。

3.4 路灯控制
路灯设有手控、光控、时控方式进行控制,考虑半夜灯及全夜灯,因此双臂灯(主干道)的车行道和人行灯由两个时控器分别控制,所有人行道均为半夜灯。
3.5 电缆敷设
道路照明在非车行道下采用PVC50塑料管埋地暗敷,沿灯杆内侧敷设。在车行道下采用DBS100*5玻钎石英管埋地暗敷。
2.道路照明管道在非车行道下埋深不小于0.5米,在车行道下埋深不小于0.7米。
3.6 接地系统
1.灯具接地系统
道路照明灯具利用金属灯杆的基础钢筋作接地极,并沿电缆保护管通长敷设一根- 40×4的镀锌扁C6,钢,基础钢筋和镀锌扁钢可靠焊接,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如实测大于10欧姆,则增设人工接地体。
2,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匀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a.变压器,配电柜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b.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等。
c.电力电缆的金属接线盒和保护管。
D,路灯的金属灯杆。
4技术要求
4.1 质量保证:
⑴、灯杆、灯具、光源电器材料产品均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灯杆及灯具必须是同一品牌。
⑵、灯杆质保期二十年,灯具质保期三年,光源电器质保期一年。
⑶、供货单位在交货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供钢材质保书原件,电器部分也提供相关质保资料。
⑷、电缆电线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⑸、照明系统各回路供电电缆、护套电线经雅安市当地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⑹、路灯灯杆及灯具需现场抽样送检。
⑺、钢管、角钢、扁钢必须符合热镀锌要求。
⑻、电缆头制作安装按三层绝缘材料包装(黄腊绸布、高压胶布、塑料胶布),采用标准铜端子。
⑼、路灯控制箱(配电箱)必须有3C认证。
4.2 灯杆的技术要求
⑴、 路灯灯杆为一次成型灯杆,壁厚4mm以上;中杆采用园形,分两节装配或一次成型,壁厚5毫米以上 (以上为均不包括镀锌及喷塑层的钢板净厚度)。分节装配时应保证联接处的承插长度在标准范围内,且不得少于500mm。灯杆各部尺寸详见灯型图。灯杆内外需经除锈、酸洗、热镀锌、静电喷塑,灯杆、灯臂等采用Q235A号钢。灯杆按抗震7级、抗风力10级设防。
⑵、杆体采用连续性自动弧形焊接工艺,焊缝应光滑平整、均匀无虚焊;焊缝呈直线状,不得扭曲,焊接熔透度达85%以上;法兰盘开孔应采用等离子切割或线切割工艺加工;在水平放置且无负荷的条件下,杆身直线度误差应小于3‰。
⑶、灯杆、灯臂、灯盘及所有金属配件表面均应热镀锌处理后静电喷塑。镀锌层均匀厚度不小于85μm,镀锌后应钝化处理,表面光滑;喷塑层厚度不小于100μm,附着力二级以上。喷塑层质量稳定、不褪色、不脱落、表面平整有光泽,无气泡、无凹凸,不得有挂锌、流塑痕迹。
⑷、灯杆下部须设一个检查门,门必须做得平整光滑,门的切割要以数控等离子切割机完成,门缝宽度不超过1.5mm。与本杆体平整误差不大于±2mm,门与门互换性要好,防护等级为IP54。灯杆检查门内上方应配装接线横梁,设定铰链上锁装置(防盗)。所有紧固件为不锈钢材质,可靠耐久易操作。各种螺母紧固,应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小于两个螺距。
⑸、灯杆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合格证和产品性能说明书,并应注明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日期。产品应贴有厂家金属制铭牌。
4.3 灯具的技术要求
(1)外观:灯具外观颜色采用蓝色,防护 等级不低于IP55.
(2)平均寿命不应低于40000h。
4.4 电缆、电线及配电箱的技术要求
灯配电系统接地型式为TN-S制,接地极由基础制作施工单位完成,中标单位施工时应保证与配电系统PE线的可靠连接,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否则,应重打接地极,直至满足要求。
5、抽样检测
5.1、抽检说明
(1)需要抽样检测的设备、材料:路灯灯杆及灯具、路灯回路供电电缆、电线。
(2)检测单位:灯具灯杆由四川省中心检验所检测,电缆电线由雅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
(3)检测项目:
1)灯杆:抗拉强度、压扁试验、壁厚、镀锌层厚度、喷塑层厚度、喷塑层附着力、钢材材质。
2)灯具:接地规定、电气强度、绝缘电阻、爬电距离、电气间隙、防触电保护、防尘试验、防水试验、功率因素。
3)电缆、电线:标志及耐擦性、电压试验、导体电阻、不延燃试验、绝缘电阻、结构尺寸检查(绝缘、护套等)、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
(4)抽样数量:采用分批次分类别原则进行现场抽样,灯杆、灯具供货数量在100套以内的,抽检1套;供货数量在100套以上的,按1%的比例抽检。电缆电线按批次抽检,每批次每种规格电缆抽样长度3米、电线长度10米。
(5)送检样品要求:
1)灯杆:灯杆无压扁、弯曲,焊缝饱满,整体无损伤,喷塑层均均无脱落。灯杆样品取含底部法兰在内高度为1米处切割送检。灯杆检测完毕不可回收。
2)灯具:灯具整体无损伤,喷塑层均均无脱落,各紧固件齐全,光源等均正确安装。灯具样品取全套送检。样品检测完毕可回收。
3)电缆电线:电缆电线无压扁、扭曲,保护层表面无划伤刮痕,芯层完整,外表面标志清晰可见。电缆电线检测完毕不可回收。
(6)检测费用: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及检测费用由供货人承担。
5.2 检测结果判定方法
(1)见证取样送检的全部样品检验项目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经抽样检验符合验货检验要求。
(2)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样品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经抽样检验不符合验货检验要求;如有一个样品有不合格项目,则另外抽取两个样品进行试验;重新抽取的全部样品检验项目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经抽样检验符合验货检验要求。重新抽取的样品中如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样品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经抽样检验不符合验货要求。
6、施工注意事项:
(1). 施工现场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电气施工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电气施工应注意保护已建道路桥梁、给排水等有关设施,尽可能不破坏现有设施。
(4). 每盏灯具必须自带电容补偿器,功率因素不低于0.92。电容补偿器应由灯具制造商将其灯具与一体化安装。
(5). 所有照明灯具应一律采用高效节能光源。灯具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6). 本工程设计图中的路灯基础仅供参考,应由设备制造商核准确认,方可予以施工。路基边缘外侧至基础的最小襟边宽度应根据现场地形、地质情况确定并不于有关规范规定。位于挡墙上的路灯基础,应根据挡墙的实体质量采用局部拆除、钻孔埋设钢筋等方式,使路灯基础与挡墙连为整体,确保路灯基础稳定。挡墙上路灯基础不得侵占公路限界,不应损坏既有波型梁防撞护栏。
(7). 施工时应注意避免将路口处灯杆设置在无障碍通道上。
(8). 设计图中以道路桩号为灯杆的基准布灯距离。
7、其它
(1)本次设计不包括供电变压器的设计。
(2) 说明中与图纸不符合之处,以图纸或现行国家标准为准。
灯具及安装施工详细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汉源县城(萝卜岗)移民迁建(路灯)工程(审定稿)”设计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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