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吴店镇黑臭水体治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枣阳市吴店镇黑臭水体治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枣阳市吴店镇黑臭水体治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枣临采计备[2019]7号计划函要求,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枣阳市吴店镇黑臭水体治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枣阳市吴店镇黑臭水体治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DHS********
三、采购内容:采购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台。(污水处理规模为500吨/天,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预算价:162.5万元(含设备货款及运费,不含安装及调试费;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2月21日--2019年02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枣阳市人民北路37号(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办公室)
7.2 招标文件售价:350元/套,售后不退。
7.3参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出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出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18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工商注册地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指定的收费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拒绝报名。
7.4 投标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报名时投标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类似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3日下午15:30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内)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3日下午15:30整。
8.5开标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内).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建强 联系电话:139*****636
招标人地址:枣阳市吴店镇政府街38号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183*****92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枣阳市人民北路37号
2019年2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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