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分包一招标公告

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分包一招标公告

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受 化隆回族自治县住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委托,拟对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鑫标点(公招)2019-05

采购项目名称

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63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2-21 15:24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19-02-22 至 2019-02-28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4号楼1单元106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鑫标点(公招)2019-05-1
分包名称: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3-14 09:00

开标时间

2019-03-14 0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化隆回族自治县住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4号楼1单元1061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收款人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1050 4023 4980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02-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供暖设备 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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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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