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气系统副产气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合成氨招标公告
造气系统副产气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合成氨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吉林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ZB-SG1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造气系统副产气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合成氨项目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吉经开投备字【2009】46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100%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一标段:(房建施工)建筑面积2200㎡,地上4层,高度28m,结构类型为框架。二标段:(设备安装)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一号街
2.3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9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9月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一标段500 元,二标段1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9月20日9时00 分,
地点: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一标段壹万元,二标段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淮化康乃尔硝酸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汪洋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905室
联系人: 王宏艳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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