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车务段客站安检危险品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车务段客站安检危险品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车务段物资采购部门,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采购项目的供货及售后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客站安检危险品处置
2.项目内容:负责对宁波车务段管内22个客运车站安检查获的危险品定期上门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处置频次要求原则上绍兴、上虞、余姚、绍兴东、庄桥、奉化、宁海、三门县、临海、雁荡山、绅坊、乐清、永嘉、瑞安、鳌江、苍南等16个火车站每两月处置一次,绍兴北、余姚北、宁波、台州、温岭、温州南等6个火车站每月处置一次,重点时期临时增加1-2次处置频次。
3.企业资质:具有从事危险品处理和经营资质。
4.服务要求:安检危险品处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从上门收集开始发生事后因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危险品处理和经营资质,并对资质的有效性负责。
3.投标人诚实信用,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无危险品处置(运输)相关法律纠纷。
5.必须在宁波车务段物资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514室(宁波车务段物资采购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缴款地点:宁波车务段海曙区苍松路401号),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经办人委托书。
6.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或电子邮件发贵单位。
7.本次招标采取不含税最低价中标,中标单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若招标失败将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组织投标人另行谈判,谈判基础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报价及其它事项。下列情况视为招标失败:(1)全部报价超过计划价;(2)、投标人不足三家;(3)评标小组评定认为招标失败的。
四、中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中标会务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开标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与开标时同步进行。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514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车务段
联系电话:****-********;158*****64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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