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场所升级改造(新建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留置场所升级改造(新建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长沙市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新建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新建部分)监理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审【201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新建部分)监理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长沙县星沙经开区静园院内,南临漓湘东路,西临东七路,北临社塘路。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4722.3平方米,地下部分为整体地下室,上部分为二座塔楼一座干部食堂。一号、二号干部宿舍楼面积均为22093.5平方米,地上15层,地下2层,首层层高为4米,二层层高为3.9米,三至十五层层高为3.6米,建筑总高度约55米,为高一类公共建筑。干部食堂面积为5844.9平方米,一、二层层高为4.5米,主要为厨房、餐厅;三层净高为9米,为篮球场及羽毛球场。干部食堂一层、二层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面为省监委办案干部食堂,北面为市监委办案干部食堂,两个食堂完全分开,互不影响。地下室位于省、市纪委干部宿舍楼及食堂下面,共二层,总建筑面积为14673.7平方米。地上部分共计50049.00平方米。最大钢绗架跨度33.5米,砼最大跨度约9米。地下一层为5.55米(含覆土高度),地下二层为3.9米。地下一、二层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布置在地下室的南北两端,停车区位于地下室中部柱网相对规整的区域。本地下室一、二层停车位数总共221个。其中一号、二号干部宿舍楼为装配式建筑,项目整体须达到绿色建筑Ⅱ星标准。

2.4 工程造价:长沙市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新建部分)总投资约51010.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为34088.30万元,信息化建设费约6269.11万元。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招标人保留施工阶段工期调整的权利,施工阶段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施工阶段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7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9 招标范围:长沙市留置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新建部分)包括本章2.3所述所有内容、2号留置楼弱电信息化工程及清新园项目范围内由市财政出资的弱电信息化工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11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4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零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专业/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它要求:/。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2月2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2月28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年3月20日9时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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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2.0(建设工程监理投标版)(免费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评标专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并公示的信息作为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

10. 招 标 人:

长沙市工务局

11.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号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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