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廊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廊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廊(四期)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廊(四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境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目标:无。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包括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廊(四期)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廊(四期)工程 |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廊(四期)工程的施工 | 90日历天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无
4.3信誉要求:
4.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4.3.2 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投标人(含法定代表、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4.3.3 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4.3.4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的。
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4.4.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5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5.1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8年08月~2019年1月或者2018年09月~2019年0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5.2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8年08月~2019年1月或者2018年09月~2019年0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4.6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7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4.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174*****9001.png">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四、其他
1、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2、工程付款:①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②桩基础工程量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③砼柱梁全部浇筑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15%;④钢结构安装一半后支付合同价的20%;⑤钢结构工程全部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0%;⑥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价的10%;⑦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招标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扣除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⑧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以上付款合同价扣除招标人预留金)。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也可以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履约保证金退还结算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程序的函》(响招管函【2018】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5、计划开标时间:2019年03月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省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内 地址:建军东路84号501室
邮编:224631 邮编:224002
联系人:吴大伟 联系人:韦工
电话:0515—******** 电话:134 0178 5187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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