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乡段B合同段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泰宁县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乡段B合同段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乡段B合同段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乡段公路,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2016】14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以泰交【2017】12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合同段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泰宁县。

(2)本项目分A、B两个合同段,本次招标实施B合同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45万元。A合同段因涉及林地问题,暂无法实施,待可实施时另行招标。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乡段B合同段,起始点K7+000~K14+508.991,本段公路主线全长7.509公里,采用四级双车道公路的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及桥涵,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项目总投资2856.12万元。

(4)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360日历天;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2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0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并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设置中心试验室,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等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乡段B合同段施工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所辖施工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备注

B合同段

K7+000~K14+508.991

7.509

B合同段

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乡段B合同段施工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且投标人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1.2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路桥专业),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2.2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3投标人的监理经验要求:不要求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与招标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8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9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 22日至2019年2 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泰宁县丹霞名府1#楼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4.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3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原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4.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信用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9年3月14日17 时30 分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单笔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的到帐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乡段B合同段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号

联系人:小张 电话:****-*******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泰宁县档案馆二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福建泰宁晋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30084


标签: 施工监理 基础设施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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