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 招标公告

(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 招标公告

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化隆回族自治县住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委托,拟对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鑫标点(公招)2019-05

采购项目名称

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31号楼供暖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63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供暖板式换热气主件及配套零部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2月21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9/02/22 09:00--2019/02/28 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4号楼1单元106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3/14 09:00

开标时间

2019/03/14 0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化隆回族自治县住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梁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收款人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4980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化隆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暖设备 保障房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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