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填埋场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防渗材料招标公告
飞灰填埋场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防渗材料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955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飞灰填埋场一期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防渗材料采购
1.2招标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镇
1.4计划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送达现场,总供货期为45日历天
1.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招标范围:防渗工程全部范围包括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公司飞灰填埋场一期工程的防渗部分施工的材料供货、施工、质量测试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
2.1.2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1.5 投标人近5年(2014年2月19日以来,以合同中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有类似HDPE防渗膜施工5万平米以上业绩1个。提供施工合同。
2.1.6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2.1.7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企业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参与项目的其他员须提供本企业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2.1.8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15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6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6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3.2.1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2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资质证书、企业信用记录报告、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本企业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2015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材料复印件连同授权委托书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隐秀路901–2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
联系电话:180*****042周,138*****040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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