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景观带(黄坑-张墩-上湖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顺昌县美丽乡村景观带(黄坑-张墩-上湖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美丽乡村景观带(黄坑-张墩-上湖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顺昌县美丽乡村景观带(黄坑-张墩-上湖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美丽乡村景观带(黄坑-张墩-上湖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2019】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齐天大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齐天大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顺昌县双溪街道、埔上镇、大干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两镇一街道共计8个村整治范围,工程主线全长37公里,根据沿途村镇的自然、文化、产业要素,将沿线公路分为俞寨新貌(下沙-黄坑)、乐业家园(坊上-张墩-口前)、宝山人家(上湖-干山)、风尚乡居(大 干集镇-来布)四个主题美丽乡村景观段, 对沿线实施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及设施完善等内容, 形成美丽乡村景观带。项目总投资116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297.8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美丽乡村景观带主线全长33公里,支线(来布)4公里,涉及两镇一街道(埔上、大干、双溪)共8个美丽乡村(黄坑、下沙、坊上、张墩、口前、来布、干山、上湖),扩展公路沿线的绿化、建筑、道路的改建、清理,形成美丽乡村景观带。具体内容包括:

1、卫生整治:含清运垃圾、环卫设施、水体清洁等;

2、拆除杂物:含拆除棚架、清除弃屋、广告清理等;

3、建筑改造:含平顶改坡、立面整治、风格统建等;

4、绿化景观:含道路绿化、农田美化、乡村游园、景观标识、园林建筑等;

5、基础设施:含道路改造、三线下地或线路整理、停车设施等;

6、旅游设施:含服务设施、导游标识等,

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并履行监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0297.8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暂列金不计入监理服务费的计算);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监理费按施工中标价扣除暂列金为计算基数,金额为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垃圾处理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壹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垃圾处理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壹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或已中标)监理项目。投标人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打印查询结果。(附相关网站截图)3.8.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8.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8.4根据闽建筑[2018]38号文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2日09:00:00至2019年3月15日9 :00:00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3月14日17: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齐天大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账号:139*****04001701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顺昌县支行),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或“ 招标项目编号”字样”。②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齐天大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富金国际2幢2003室,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8*****986传真:/

联系人:高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npggzy.gov.cn/sc/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路16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景观 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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