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保山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保山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保山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保山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的批复,我公司受保山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委托,对保山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保山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YNLB-BS-2019-002;


2.3采购内容:


包号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品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A


1



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台(套)


B


1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1


台(套)


2



全自动石墨消解仪


1


台(套)


C


1



便携式近红外谷物分析仪


4


台(套)


2



气相色谱仪


1


台(套)


3



电子天平0.01g


3


台(套)


4



电子天平0.0001g


4


台(套)


5



粮食水分粉碎磨


3


台(套)


6



谷物筛选器及配套筛子


2


台(套)


7



粮食脂肪酸值自动滴定仪


1


台(套)


8



检验用碾米机


3


台(套)


9



马弗炉


1


台(套)


10



PH计


1


台(套)


11



锤式旋风磨


3


台(套)


12



全自动脂肪酸值自动测定仪


3


台(套)


13



稻谷·精米检测机


1


台(套)


14



标准光源


1


台(套)


15



面筋测定仪


1


台(套)


16



电热干燥箱


1


台(套)


17



格槽式分样器


2


台(套)


18



深层扦样器


1


台(套)


19



两用容重器


1


台(套)


20



常规玻璃仪器


1


台(套)


21



X-荧光重金属快速测定仪


2


台(套)


2.4标包划分:共划分为3个标包,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进口设备4个月/国产设备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采购限价:A包:150万元、B包:80万元、C包:168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2.2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3.2.3本次招标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2.4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由进口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中国总代理授权书;


3.2.5 本项目采购设备必需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9 年 0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03 月 0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5.2现场报名:


5.2.1网上报名成功者,请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国际商贸城9幢10号)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2请按上述报名要求,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作为报名书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单独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5.2.3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须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前,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4楼)。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与地点


7.1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9日0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4楼)。


8.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8.1相关费用:


8.1.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1.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2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B包: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C包: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02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


备注:YNLB-BS-2019-002(包)项目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力。


10. 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保山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延长线质检中心大楼八楼


联 系 人:董凡卓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国际商贸城9幢10号


联 系 人:宦强


联系电话:135*****6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质量安全检验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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