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北十二路以北)、北十五路排水数据采集仪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北十二路以北)、北十五路排水数据采集仪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北十二路以北)、北十五路排水数据采集仪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
新疆中汇新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万维众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鸿泽润通贸易有限公司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北十二路以北)、北十五路排水数据采集仪材料采购及安装已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北十二路以北)、北十五路排水数据采集仪材料采购及安装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2、建设规模:
3、建设工期:
4、本次招标公告共分 一 个标段
4.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北十二路以北)、北十五路排水数据采集仪材料采购及安装
4.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及相关业绩的国内企业均可报名投标。
(2)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企业的相关信息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平台可查询。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2 月 22 日至2019年 2 月 28 日,在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9年 2 月 22 日至2019年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邮编:832000
联系人:汪非联系人:汪芳 邓培培
电话:181*****088电话:177*****881 186*****010
2019年 2 月 2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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