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 已由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内发改投资[2008]1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东区发改[2009]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NO:4645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
2.2建设规模:总面积6500平方米,本办公楼主要由地上九层组成,局部裙房部分为地上三层,建筑南北向布置,要用框架结构,建筑结构类别为三类,按七度抗震设防,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清单所包含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防腐保温三级以上资质,2007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或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9月09日 至2010年09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三楼办公室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9月30日 10点00分 ,地点为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中心(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719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99号
邮 编: 641100
联 系 人: 王 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洗面桥街39号银谷基业4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
传 真: 028-********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0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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