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汝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
1、工程概况及要求:1.1建设规模:库区总库容200万立方米,建成后渗滤液日处理120吨(出水量),运行365天;1.2竣工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运营并通过省级最终验收达标;1.3验收标准:本工程是汝城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建成后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排放标准;1.4资金来源:农开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1.5渗滤液处理工艺: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应用技术导引》湘建城(2009)389号中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3):两级AO生化——混凝——沉淀——Fenton高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1.6、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施工造价上限:593.0346万元;运营费上限价:23.85元/吨。
2、招标范围:2.1汝城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艺设计施工建设总承包,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制造(采购)及配套工艺的系统设计、方案设计等深化设计内容以及提供相关土建设计条件及施工,所有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工程(从进水口至渗滤液处理站出水口之间的设备,渗滤液处理的建、构筑物设计、施工,其中深度处理车间只提供设计条件。);2.2投标人中标后,除完成相应的系统工程内容外,还需负责完成系统试运行阶段的工作,并接受招标人组织技术专家依据招标技术要求对工程质量以及性能指标进行验收。即渗滤液处理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初步验收,随即进入为期两个月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完成后进行最终验收;2.3渗滤液处理经省环保主管部门验收达标合格后,进入为期6年的渗滤液处理运营;
3、投标人资质和资格要求:3.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3.2环境(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3.4具有当年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乙级及以上运营资质;3.6具有在过去5年内从事过1个以上处理规模不小于50m3/d且出水水质不低于《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一级标准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和渗滤液处理后的出水检测报告,原件)或中试结果(合格证明原件);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4.1报名时间:2010年 9 月 9 日至2010年 9 月 15 日,每天8:30至12:00,15:30至18: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郴州市燕泉北路36号(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秀娟 ****-******* 138*****742。
4.3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第3条“资质与资格”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原件,另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联合体必须附联合体协议。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