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大蔡牧业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大蔡牧业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拥有山东大蔡牧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30.58万元,本金630万元,利息200.58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19年2月20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该债权为抵押加保证担保,由借款人名下房地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蔡福涛、蔡秀华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山东大蔡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注册地址平原经济开发区,注册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玉林,属于畜牧业,主要从事种鸡种蛋、鸡苗孵化、饲料加工、合作养殖等。目前已停产。
三、抵押物情况:借款人以位于平原县坊子乡315省道西侧两宗工业出让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最高额抵押(抵押最高额650万)担保。(1)土地证号为:平国用(2009)第00190号,面积9600平方米。(2)土地证号为:平国用(2009)第00191号,面积16731.8平方米。抵押土地项下的房产证号:平房权证开发区字第G001191至G001203号,共13处房产,面积共计:9059.21平方米,其办公用房1600余平,砖混结构,工业用房5700余平,钢混结构。
四、诉讼情况:工行于2015年4月29日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并于5月7日在山东省平原县公证处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证书号为(2015)平原证经字第85号;工行于2015年5月14日向平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28日法院下发拍卖抵押物的裁定。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22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政编码: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婷婷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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