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室空气新风净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学校教室空气新风净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鉴于成都市近几年空气质量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经学校提出申请,校董事会研究决定,批准学校利用暑假,对学校教室和功能室安装空气新风净化系统。现对外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品牌厂商或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工程内容
学校所有教室和功能室空气新风净化系统。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单位可自证并加盖公章);
5、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授权一家公司);
6、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企业资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原厂商授权书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需同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一致)。
三、投标产品技术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采用电子净化模式,确保后期学校使用维护成本更低;
2、所投产品采用双向送风模式(即正压送风和负压排风);
3、为不影响教学,所投产品运行噪音必须控制在50分贝以内;
4、报价单均只报一个教室所需设备及工程量(需包含设备品牌型号及单价、安装人工及辅材费用、后期维护清理费用),校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安装教室数量;
5、根据学校实地考察,每个教室送风量需要达到500m3/小时及以上;
6、所投产品厂商必须要有10年及以上的专业空气新风净化的从业经验;
7、所投产品厂家需提供五所及以上的学校成功案例列表(包含中小学及幼儿园)。
四、投标文书接收及评标
1、投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16:00前递交标书,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由学校另行电话通知;
2、投标地点: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行政办公室。
3、收取标书:高靖老师 办公室电话:(028)********
4、投标单位需提供10份投标文件(1正9副)完全密封提交,在封面上标注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未按标准提供,招标单位将拒绝接受;
5、投标单位所提供投标文件须有但不限于:法人授权书、投标单位介绍及资质文件、所投产品厂家介绍、原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报价单、所投产品介绍、所投产品案例列表等;
6、评标
开标会由招标方组织和主持,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准时参加并签到。开标前当场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密封完好后拆封评标。
评标将严格按照学校招标制度的要求,学校招标工作组成员,将综合各投标单位标书内容和现场答询情况,以投票方式决定性价比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学校对评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五、其它说明
1、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2、不得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竞标;
3、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单位相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需真实可靠,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作废标处理(中标签订合同后发现,即合同作废无效,招标方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5、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标。
六、中标通知与合同的签订
(一)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由学校校办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二)合同签订
如无特殊情况,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二日内,到校签订合同。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个星期支付中标单位合同总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5%,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七、工程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1*****013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标工作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