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2019年评估费50万元以下土地评估企业名录库(二次)招标公告
千山区2019年评估费50万元以下土地评估企业名录库(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山市千山区2019年评估费50万元以下土地评估企业名录库已由鞍山市千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100%。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2019年评估费50万元以下土地评估企业名录库
项目编号:BZ*******-1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内容:土地价格评估服务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等资料
服务期限:《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库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入围单位在合同期限内服务质量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服务期限届满时将顺延两年。
项目地点:鞍山市千山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经营异常情况;
3.3、依法在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3.4、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2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于请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2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出售。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5.3、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依法在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
6.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201会议室(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 系 人:王琳琳
电话:0412- *******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编:114009
联 系 人:张秀茹、张猛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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