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坪村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生产建设招标公告
上坪村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生产建设招标公告
经审核,我局拟批准《隆回县高坪镇上坪村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来电或来信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2日-2019年2月28日
联系单位:隆回县水土保持局(桃洪镇桃洪东路县广电大厦三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拟审批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内容及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隆回县高平镇上坪村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
2、建设地点:隆回县高平镇上坪村
3、建设单位:隆回县达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矿区面积为 3.94hm2,按 30 万 t/年
6、项目组成:本项目由采矿区、工业广场区、办公生活区、道路区、排土场区 5 个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共计 5.53hm2。
7、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460 万元。
8、建设工期:计划 2019 年 1 月开工建设,2019 年 6 月建成投产,建设期6个月。
1.2 占地面积
总占地面积共计 5.53hm2
1.3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建设期挖方总量 2.08 万 m3,填方总量 2.08 万 m3,无永久弃方。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的规定要求,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制约因素,是可行的。
三、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 6.57hm2,其中项目建设区 5.53hm2,直接影响区 1.04hm2。
四、防治措施
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按防治分区总体布局,针对各区以防治措施体系为基础,在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水土流失特点、工程建设施工工艺,提出各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和布局方案,补充完善植物措施、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功能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体系,使项目区建设、生产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有效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并根据水土保持界定原则,将本项目主体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纳入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中。
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采矿区
补充开采前的表土剥离,矿山上游截排水及沉沙池工程,采矿过程中的拦挡、覆盖措施,以及对开采完毕后的平台设计排水沟,并对开采完毕的平台及坡面进行植被恢复措施。
2、工业广场区
补充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完善场地内的排水沟和沉沙池,并对场区内的空坪隙地采用乔灌草进行绿化美化;针对工业广场区内的砂石在加工破碎过程中产生粉尘,以及雨水对细砂的冲刷,本方案采取编织袋临时拦挡和防尘网覆盖的措施对其进行以防护;并补充后期植被恢复措施。
3、办公生活区
补充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完善办公生活区的排水沟。
4、排土场区
完善截排水工程及沉沙池工程,补充后期植被恢复措施。
5、道路区
补充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完善部分路段和工业广场区、办公生活区、采矿区相互连通的道路两侧的排水及沉沙工程,对裸露边坡撒播草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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