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车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指挥车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虹口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指挥车设备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虹口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委托,准备对其所需指挥车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010年8月27日发布公告后,准备参加的潜在竞标人不足三家,现再次发布公告,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本次招标项目:
1、采购货物名称:城管执法指挥车
2、采购货物数量:1辆
3、资金来源:预算外其它资金 42万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星期内
5、交货地点:虹口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指定地点
6、投标单位须具有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7、符合“沪城管执办〔2007〕4号”文规定车型名录要求15座汽车底盘,发动机符合国四排放要求。
8、车辆定位系统:采用GPS全球定位系统,通过联通3G网络传输定位信号,并赠送2个月通讯费。
9、摄像装置:车顶装有摄像机一体化云台,360度无限位旋转,仰视角不小于90度。SONY摄像头,光学变焦不小于22倍、电子变焦不小于10倍。
10、监视装置:前排装有大于7寸液晶彩色显示器,车厢内后部装有夏普32寸液晶彩色显示器。
11、录像功能:支持单路实时H.264高清图像记录,采用SD卡储存,容量不小于8GB,可实现自动循环录制并直接取卡。
12、图像传输方式:采用联通3G网络,并赠送2个月通讯费。
13、照明系统:车顶装有一盏聚光灯和一盏散光灯,功率均不小于500W,采用低噪声发电机供电,可实现连续照明。照明灯升降高度不小于1.2米,灯座可上下、左右旋转。
14、扩音装置:具有喊话扩音功能,功率不小于200W。
15、车载电台:800兆摩托罗拉车载集群电话。
16、办公系统:车辆中部装有办公桌,可供5人办公开会。
17、整车系统可同上海城管执法车定位、图像传输监控系统软件有效融合,并提供车辆定位、轨迹跟踪、图像实时传输及摄像机远程控制、根据要求设置不同使用权限并提供免费使用培训。
18、车辆颜色:城管色。
19、投标单位报价须包含车辆出厂价、改装费用、配套设施费、车辆运输费及上牌过程产生的费用(车辆的交强险及商业险保险由采购方承担)。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方需具备相关的资质。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5、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四、采购文件发放
1、凡有意来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0年9月10日至2010年9月21日每天下午14:00~16:00(国定假日除外)持上述第三条中第1至第5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飞虹路518号机关办公新二号楼201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
所有供应商应于2010年9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谈判文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送至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到的谈判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0年9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飞虹路518号机关办公新二号楼204室)举行竞争性谈判会议,各供应商应派技术商务人员参加谈判。

六、联系方式:
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飞虹路518号机关办公新二号楼201室 邮编:200086
联系人:高炜冰、谢仁良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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