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苑D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南组团)工程招标公告 YZS201902005
新苑D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南组团)工程招标公告 YZS201902005
扬子新苑D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南组团)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ZS********5 | ||||||||||||
工程名称 | 扬子新苑D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南组团)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工程规模 | 14515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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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9/2/25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002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2/25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3/1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国监)房屋建筑工程]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 ||||||||||||
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公告信息 | 扬子新苑D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南组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子新苑D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南组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子新苑D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南组团)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发改许发(2017)6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515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扬子新苑D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南组团)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住宅,物业、社区、配电房及其它配套公建,道路、绿化、水电、通讯等公用工程的施工等施工全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监理(含保修阶段)。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具体以招标人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招标项目所监项目估算价约51568万元,监理合同价约418.56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 2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监理;以上专业均以学历专业为准。注:各专业配置根据施工每阶段的进展配置专业人员。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5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7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 邮 编:211400 联 系 人:朱文杰 电 话:135*****883 2019年2月25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汪鹏 | |||||||||||
传真 | 电话 | 139*****901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仪征市真州西路39号西附二楼 | 联系人 | 朱文杰 | ||||||||||
传真 | ********7839 | 电话 | ********7839 | ||||||||||
邮编 | E-mail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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