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重点企业能耗核查及能效诊断招标公告
改革局重点企业能耗核查及能效诊断招标公告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重点企业能耗核查及能效诊断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重点企业能耗核查及能效诊断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19年2月19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优化我市能源结构和能源布局,控制能源消费和压减煤炭消费量,根据《寿光市热电联产规划》(2017-2030)及2018年12月《寿光市能源工作研讨会专家组意见》中关于“建立能源核查和考核制度,实施对24家重点用能企业煤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的"三控"指标量化,倒逼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最大程度压减工业耗煤量,逐步提升寿光市工业能效水平”的要求,实施对我市重点企业的能耗核查及能效诊断工作。
项目预算8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为优化我市能源结构和能源布局,控制能源消费和压减煤炭消费量,根据《寿光市热电联产规划》(2017-2030)及2018年12月《寿光市能源工作研讨会专家组意见》中关于“建立能源核查和考核制度,实施对24家重点用能企业煤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的"三控"指标量化,倒逼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最大程度压减工业耗煤量,逐步提升寿光市工业能效水平”的要求,实施对我市重点企业的能耗核查及能效诊断工作。项目预算8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重点企业能耗核查及能效诊断采购。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8.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9.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2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020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二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信先生 电话:****-*******
地址: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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