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师宿舍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心小学教师宿舍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泗洲头镇中心小学教师宿舍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洲头镇中心小学教师宿舍楼建设工程 已由 象发改投复[2010]2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泗洲头镇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于 县财政拨款及镇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泗洲头镇中心小学校内北首;
工程造价:约216万元;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工程规模:占地449平方米,宿舍楼为框架三层1295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
本次投标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 1 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申请报名时须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肆 万元整(凭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和银行回单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或华三省一市)的方式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电汇汇款人(本票、汇票的申请人)均应与投标人一致,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出。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10年9月9日——2010年9月14日17时00分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一式二份,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表格下载区下载),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 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⑷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⑸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⑹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⑺ 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需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⑻ 企业须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⑼ 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盖上单位公章);
以上⑴-⑼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参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泗洲头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象山泗洲头内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系人:金才高 联 系 人:黄 卢
邮 编:315724 邮 编:315700
电 话:189*****738 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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