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路灯建设施工安装招标公告
普通路灯建设施工安装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 泉州市泉港区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人)的委托对 泉港区城区主要道路普通路灯建设施工安装 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泉港施招字(2010)第33号
2.工程规模: 本次项目包括:(一标段:南北三路延伸段、疏港路,工程造价约225万元(不含路灯主材);二标段:海南街、驿峰路工业区段路灯改造、南北五路路灯改造,工程造价约138万元(不含路灯主材)。)等5条道路路灯施工安装。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南北三路延伸段和疏港路路灯建设施工安装为第一个标段;海南街、驿峰路工业区段路灯改造、南北五路路灯改造施工安装为第二个标段;开标顺序为:先开第一标段,后开第二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确定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即投标人若经随机抽取确定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应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随机抽取中标人资格。
5.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6.质量标准: 合格
7.工期要求: 每个标段45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备己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是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为<<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2008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中A、B、C类的企业;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保证金为贰拾 万元人民币(可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的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 泉州市泉港信用联社营业部 帐号: ****************016739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泉港招2010第33 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0年09月10日至2010年09月 16 日登入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标书下载栏,通过两次输入中国移动公司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即可下载标书,下载标书必须先用移动手机支付100元人民币,支付后立即打出支付凭证,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报名的凭证,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据,一部手机只能购买一份标书。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
四、网上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五、投标人应于2010年 09 月 26 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请各投标人购买本工程标书时立刻打印本工程的报名支付凭据,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张支付凭据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据。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若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10年09月10 日9时00分至2010年09月16日 17时30分止 |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质疑书 | 2010年09月17日11时00分止 | ||
领取答疑纪要 | 210年09月17日15时00分至17时30分止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10年09月26日9时00分止 | ||
开标 | 2010年09月26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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