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峡谷女儿寨酒店二期舞台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大峡谷女儿寨酒店二期舞台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恩施大峡谷女儿寨酒店二期舞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恩施马鞍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供货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恩施大峡谷女儿寨酒店二期舞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ELJT-*******。
3、项目地址:恩施大峡谷女儿寨酒店二期。
4、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恩施大峡谷女儿寨酒店二期,主要采购内容包括LED显示屏、舞台灯、音响、配电箱、控制台、放大器、音频处理器、系统软件等。
5、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中全部工作内容。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推36个月)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舞台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合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
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记录截图)。
6、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号)文的规定及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投标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相关设备和材料具备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对应采购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24时0分,登录玩转恩施网(http://www.1ztour.com/index.html)下载《投标单位报名表》登记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2、投标人填写完整《投标单位报名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将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在报名期限内发于招标人电子邮箱(********@qq.com">********3@qq.com)。
********@qq.com">3、未报名及超出报名期限的投标无效。
********@qq.com">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10时00分。地点:恩施市金桂大道恩旅大厦9楼工程管理部会议室。
********@qq.com">八、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恩施马鞍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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