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河北区新大路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地块临时围墙搭建(项目编号:2019SZC-C-2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河北区新大路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地块临时围墙搭建(项目编号:2019SZC-C-2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 河北区新大路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地块临时围墙搭建 (项目编号:2019SZC-C-2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委托,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河北区新大路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地块临时围墙搭建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河北区新大路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地块临时围墙搭建
2.项目编号:2019SZC-C-20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否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房屋附属设施施工65.78

三、项目预算
65.7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3)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4)如法人到场需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人到场需携带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2-25到 2019-03-0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3-12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3-12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申
2.联系电话:135*****34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郭燕津:186*****25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搭建 围墙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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