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勘察设计劳务协作单位信用登记招标公告
2019年度勘察设计劳务协作单位信用登记招标公告
2019年度勘察设计劳务协作单位信用登记招标公告
根据《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勘察设计劳务协作管理办法》,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就2019年度勘察设计劳务协作单位信用登记进行公开报名,欢迎各投标单位参加。
1、文件编号: ycgl-*******
2、项目名称:2019年度勘察设计劳务协作单位信用登记项目
序号 | 专业类别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资质要求 |
1 | 岩土工程勘察类 | 1年 | 宜春公路勘察设计院委托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成果必须真实可靠,岩土报告必须内容齐全、深度达到要求 |
2 | 工程测量类 | 1年 | 宜春公路勘察设计院委托工程测量项目 | 无资质要求,但必须保证测量成果能达到相应设计阶段所需要的精度要求 |
3 | 工程设计类 | 1年 | 宜春公路勘察设计院委托工程设计项目 | 公路专业或市政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劳务协作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2)从事的勘察设计劳务协作活动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具有相应的资质要求:
①岩土工程勘察类必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成果必须真实可靠,岩土报告必须内容齐全、深度达到要求。
②工程测量类无资质要求,但必须保证测量成果能达到相应设计阶段所需要的精度要求。
③工程设计类必须具备公路专业或市政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专业类别工程相应的业绩;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备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拟报名的投标单位可在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ycgl.gov.cn/)和宜春公路劳务及采购信息管理系统(http://120.55.48.176/xingyong/)下载《勘察设计劳务协作单位信用登记申请表》,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 3月7日(北京时间)。
5、申请表投送地点: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宜春市公路管理局14楼1407室)。
6、申请表投送截止时间:2019年3 月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7、联系人:朱卫群 电话:139*****021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在递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并递交以下资料用于现场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②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③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④业绩合同及执业人员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⑤信用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诉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递交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现场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网站或宜春公路劳务及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上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报名的投标单位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网站或宜春公路劳务及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报名的投标单位。
12、报名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5日
附件:勘察设计劳务协作单位信用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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