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绿能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招标公告

三门绿能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授权三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三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对三门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东南角的木鱼山附近。

2、项目用地:项目拟规划用地面积83790.71㎡,约125.7亩。

3、项目规模:

项目总规模1000t/d,一期建设1×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1×12MW凝汽式汽轮发机组,预留二期1×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扩建规模。一期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t/d),协同处理餐厨垃圾50t/d。本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一期总投资为42142.13万元。

本次招标包括一期主厂房和公辅设施土建工程,预留二期主厂房和渗滤液扩建场地。项目配套建设除尘系统、脱硫脱酸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点火及辅助燃烧系统等。

4、合作内容: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并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5、运作方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6、合作模式: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在三门县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三门县人民政府授权三门县环境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20%;社会资本方占股80%。

7、项目合作期:25年(含建设期),确保2020年年底投产运营。

8、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9、投标最高限价: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120元/吨;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200元/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服务费单价130元/吨。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申请人满足《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财金〔2014〕113》“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2、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或投资人须具有2个500吨/天及以上规模的机械式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已投产的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应提供签署的PPP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项目合同,或BOT、BOOT、BOO、TOT等项目合同;合同至少应包括首页、签字页及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焚烧炉型或工艺的描述页;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焚烧炉型或工艺的,应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出具带有业主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2)申请人提供PPP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项目合同,或BOT、BOOT、BOO、TOT等项目合同作为申请人的业绩时,应提供相应的所成立项目公司的股权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股权证明材料须为工商管理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含经会计事务所审核出具的股权证明材料),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权结构页面并加盖公章;

(3)已投产的证明材料为提供近三个月的售电证明和垃圾处理费结算证明。

3、申请人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银行授信可用余额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须提供银行授信可用余额证明材料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www.smztb.com)。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391@qq.com">如须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91@qq.com邮箱,并电话(0571-********)告知查收。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等;③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

上述资料①②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如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91@qq.com邮箱并电话(0571-********)告知查收,同时原件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申请人资格预审报名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中收到扫描件时间为准。

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

4、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LED屏幕)。

5、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ztb.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投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一套(U盘,应标明申请人名称)。

七、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截止时点:资格预审截止时对提交申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将作不合格处理。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报名截止日之后收到资格预审文件的,以报名截止日为准)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ztb.com)。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三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玉城路5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0*****060

采购代理机构: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号楼1306室

联系人:冯小姐、王小姐

联系电话:0571-****************

监督机构:三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标签: 垃圾焚烧发电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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