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柳嘉镇天灯村、后边村土地整理项目
宜宾县柳嘉镇天灯村、后边村土地整理项目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宜国土资发〔2018〕8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土整备[2019]26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叙州区分局 |
项目名称 | 宜宾县柳嘉镇天灯村、后边村土地整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叙州区柳嘉镇天灯村、后边村2个村。 |
实施时间 | 2019年4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叙州区柳嘉镇天灯村、后边村2个村,建设规模9327.82亩。 |
建设资金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监理1 | 宜宾县柳嘉镇天灯村、后边村土地整理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工程的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近三年(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国土系统立项的土地整理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为准,同时提供该监理业绩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文件)。(2)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应有监理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即总监1名(应具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每月须驻现场10天以上;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1人(应具监理上岗证)每月须驻现场22天以上;须列表写明所有人员情况,并附资格证书及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派驻现场的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和投标文件一致,否则视为非法转包。(3)“抽取方式”所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提供审核的资料,并在提供原件备查的同时提交加盖鲜章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4)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所派驻人员不能重合。(5)比选申请人采用A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需注明“XX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2月2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3月04日10时3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宜宾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工行宜宾县三角路支行
账 号:2314 5082 2910 0004 86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监理1 | E.固定价 | / | 18.38 | 0.92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3月04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叙州区柏溪镇康宁路政务中心3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叙州区分局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县府街176号
邮 编:6446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1-6202836
传 真:0831-6202836
电子邮件(E-mail):
标签: 土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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