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关于购置垃圾清运电瓶车巡逻电瓶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关于购置垃圾清运电瓶车巡逻电瓶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关于购置垃圾清运电瓶车巡逻电瓶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

采购单位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嘉峪关市公告时间2019年02月26日15: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2月27日00:00至2019年03月05日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9日09:00
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11.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继勇
项目联系电话182*****055
采购单位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59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189
代理机构名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机场南路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西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关于购置垃圾清运电瓶车巡逻电瓶车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关于购置垃圾清运电瓶车巡逻电瓶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YGZC*******G

3.隶属品目:车辆

4.隶属行业:其他自然保护

二、项目内容

包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1

垃圾清运电瓶车

5

1

巡逻电瓶车

2

三、项目总预算11.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2-27至2019-03-0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3-19 09:00

2.开标时间:2019-03-19 09:00

3.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继勇

2.联系方式:182*****05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2.采购人地址: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599-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朱继勇182*****05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机场南路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西侧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晓燕*******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或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逻电瓶车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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