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招租 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招租 招标公告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DSCQ*******
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机构”)受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委托(以下简称“招租人”),对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堂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要求的投租商参加本项目投租。
一、项目概况: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堂,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包含设备),服务对象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就餐人数约260人,提供自助餐服务,实行就餐补贴每人每月286元(按照每月22个工作日),工作餐标准为中餐13元/人/天,供餐品种要求:荤菜不少于4种、素菜不少于3种、主食不少于2种、汤不少于2种。经营权期满后,装修残值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可将自己添置的设备带走。
二、经营期限:
经营权期限为五年(自交付之日起)。
三、招租要求:
1.承租人不准对社会营业。
2.本租赁场所仅用于从事提供工作餐服务之用,承租人不得任意改变场所的用途。
3.招租人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食堂餐饮中标服务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得分低于90分的,每低1分罚款2000元,连续两次满意度得分低于70分的则终止服务合同,重新确定服务单位。招租人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作承租人未履行合约。
4.实行餐卡管理制度,就餐人员一人一卡,实行刷卡就餐。餐卡由各单位统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餐费每月一结算。餐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只限工作餐使用,不得购买烟、酒等,不得兑换现金。
5.承租人承担经营费用,并须严格遵守招租人对水、电气、空调所采取的各项节能规定。
6.承租人在租赁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服务时间:仅限于工作日,时间为12:00-13:30,
8.招租人将移交设备清点后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在经营结束后须完好无损交还给招租人,如造成损失,照价给予赔偿。
9.承租人应负责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人员伤害或伤亡的由承租人自行担责。
10.承租人经营中须执行:1.食堂食材质量标准;2.食堂服务规范;3.食堂卫生质量标准;如不按以上标准执行的,视具体情况招租人有权予以处罚。
11.本项目服务团队须配备专职经理不少于1人、中级厨师不少于1人、初级厨师不少于2人、面点师不少于1人、质检员、采买不少于1人、服务员不少于5人。
12.具体项目要求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得人须在竞得权利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该《合同》的约定执行。
四、投租申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本项目报名成功的餐饮企业。
五、投租人报名及获得招租文件:
1、网上报名方式为,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产权业务—》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信息点击“产权网上报名”);如企业未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ca。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
2、招租文件网上下载。
六、投租保证金
投租人应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投租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招租前一日),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履约保证金至招租人指定账户,项目结束无异议后无息退还。
户 名: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北路支行;
户 名: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户 名: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营业部
注:投租人在电汇时,须注明汇款事由(投租保证金)
七、确定承租人方式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堂出租,按择优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符合要求的投租人少于3家时,招租会流标。
八、招租时间及招租地点
1、招租时间:2019年3月19日9时30分整(投租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租恕不接受。
2、招租地点:砀山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三室。
3、要求:
本项目经营权招租会,投租人在递交投租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递交投租文件。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租活动若有变动,招租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项目招租详见招租文件。
十、有关联系方式
招租代理单位: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9*****963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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