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防护装备招标公告
防暴防护装备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巴中市公安局防暴防护装备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 巴中市公安局防暴防护装备采购
预审公告: 巴中市公安局防暴防护装备采购预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巴采招【2010】42号 公告日期: 2010年9月10日17时31分
行政区划: 巴中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排爆服、防暴盾牌、防暴头盔、防暴服、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防刺服、防毒面具、阻车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设备。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从事警用(或安防)器材生产或销售的供应商。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交货时必须向采购单位提供,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受到相关处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下列证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地税、国税《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法人参加的)(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在购买标书时可以提供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自2010年 9 月14日至2010年9月17 日9:00- 17:0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巴中市行政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九州商业城4楼)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9月29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九州商业城4楼)
开标日期: 2010年9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九州商业城4楼)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 ****-******* ****-*******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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