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广高速(宣堡镇至广陵镇)两侧绿色通道绿化完善提升工程的一标段至三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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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广高速(宣堡镇至广陵镇)两侧绿色通道绿化完善提升工程已由泰兴市农业委员会以关于江广高速两侧绿化完善提升工作方案的请示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林业局,现委托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至三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广高速(宣堡镇至广陵镇)两侧。
(2)工程规模:全长约34.2公里,工程主要内容:增加行道树、节点点缀、完善村庄段绿化。本次招标的项目分三个标段:一标段宣堡至泰兴北段绿化完善提升工程、二标段泰兴北至如泰运河段绿化完善提升工程、三标段如泰运河至广陵段绿化完善提升工程。招标工期:每个标段均为3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2年,养护级别3级养护。
(3)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5 日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招标参考价:一标段:255.11万元,二标段:249.32 万元,三标段:346.4 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分 3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宣堡至泰兴北段绿化完善提升工程;二标段: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泰兴北至如泰运河段绿化完善提升工程、三标段: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如泰运河至广陵段绿化完善提升工程。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同时参加上述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40%,养护一年结束后付合同价的30%,余款在第二年养护结束、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清。每次付款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或者[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在绿化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价≥ 19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注:单纯的绿化管理养护项目除外。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其他: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人企业资质无要求,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未显示园林绿化专业,则提供相关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2 月28日 0:00时起,至2019年3 月5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2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20%,中标价为:一标段:204.09 万元;二标段:199.46 万元;三标段:277.12 万元。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林业局
地址:
泰兴市曾涛路168 号
联系人:
电话:
袁觉
****-********招标代理机构:
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2室
联系人:
茅莘
电话:
****-********日期:2019年 2 月28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园林类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http://www.txprtc.com查询泰住建【2017】64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