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玉麟东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知识城玉麟东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标人合格条件(参考使用)
知识城玉麟东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计〔2017〕1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知识城玉麟东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59*****32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项目概况:包括新建道路全长约1863米,城市次干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投资总额约为1559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13374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9- 0862
(2)招标内容:玉麟东一路整体呈现南北走向,北起玉麟四路(创意大路),向南依次与规划支路、玉麟三路、玉麟二路、玉麟一路、广河高速北辅路相交,终点止于广河高速北辅路,全长约1.863km。本项目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 30米,设计速度为 50km/h,双向四车道。主要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缆沟和管线综合工程等。不含绿化工程。其中施工用水接驳工程已经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招标内容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约1.2亿元(实际以建设业主审定招标控制价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27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27日9时30分至2019年3月27日10时30分。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3月27日10时30分至2019年3月27日11时30分。
3、开标时间:2019年3月29日9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5、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
注:
(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不提供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
11、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拒绝投标名单)。
12、同一标段内的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2条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委)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建设业主审定为准。
十五、特别提示:
2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龙大道万科幸福誉商业街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十一、如本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承诺同意由招标人没收本公司的投标担保:
1.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两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招标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