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分局出入境赴港澳台卡式自助签注机等招标公告

高港分局出入境赴港澳台卡式自助签注机等招标公告

编号:TZTHZC*******

名称: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出入境赴港澳台卡式自助签注机等采购项目

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出入境赴港澳台卡式自助签注机等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出入境赴港澳台卡式自助签注机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TZTHZC*******

3、采购内容:港澳通行证二次签注自助签注机1台、出入境证件照自助照相设备2台、出入境自助发证机1台。

4、采购预算: 6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5、付款方式: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7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6、合同工期:20日历天。

7、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公安部《关于做好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采购准备工作的通知》(公境证[2013]3384号)文件中关于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中标原厂商或具有原厂商授权本次招标的代理商(提供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硬件和配套软件能够在质保期内与全国版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航信系统)规范安全地无缝接入合作证明书(提供书面资质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符合公安部2018年2月1日推出的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全部要求。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⑤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设备特定要求是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标准及规范提出的具体需求,并非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提供不低于采购人的需求设计方案和产品并参与投标,但必须满足采购人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对接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以及后期相关政策变化和信息系统升级等因素的适用性。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2日起,2018年12月1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每日下午14时00分到17时30分。

2、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C23栋1402室。

3、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①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盖章的复印件: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4、询价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补退。

四、日程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14: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2室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①金额:人民币1.3万元整

②缴纳账户户名: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③账号:********007540

④开户行:农业银行泰州济川路支行

⑤缴纳方式:银行汇票

2、询价保证金注意事项:询价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单位账户以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在备注栏标明XXXXXX项目询价保证金。

3、未按第1条、第2条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17时30分止,逾期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递交方式:《参加询价确认函》必须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确认函。供应商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taihezixun@126.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投标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

招标代理

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6号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恒景国际花园C23栋1402室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159*****666

电话

158*****334

附件:

投标确认函

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贵单位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出入境赴港澳台卡式自助签注机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ZTHZC*******)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

手机: -

邮箱: -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签注 自助 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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