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龙泉林场购置森林防火巡逻车
巴彦县龙泉林场购置森林防火巡逻车
询价公告
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巴彦县林业局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现对巴彦县龙泉林场购置森林防火巡逻车项目实行询价采购,本项目一包,投标供应商需整包报价,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巴彦县龙泉林场购置森林防火巡逻车
二、项目编号:巴政采[2019]JZ002号
三、投标内容
巴彦县龙泉林场购置森林防火巡逻车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排量 | 预算单价 | 数量 | 总预算 | 保证金 |
森林防火巡逻车 | 2.3T | 179,000 | 1台 | 179,000 | 0 |
合计 | 179,000 |
四、资金来源:预算外资金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6年-2018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4日(节假日休息)在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胶封装订成册,其它形式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巴彦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巴彦县巴彦镇拥政路252号
邮政编码:151800
联系电话:****-********联系人:侯俊晶
巴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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