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槐阳镇乡村振兴示范村暨河北省美丽乡村样板村东韩台建设招标公告
元氏县槐阳镇乡村振兴示范村暨河北省美丽乡村样板村东韩台建设招标公告
元氏县槐阳镇乡村振兴示范村暨河北省美丽乡村样板村东韩台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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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SPJ-1836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元氏县 | ||||||||||||||||||||||||||||||||||||||||
招标内容: | |||||||||||||||||||||||||||||||||||||||||
元氏县槐阳镇乡村振兴示范村暨河北省美丽乡村样板村东韩台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槐阳镇乡村振兴示范村暨河北省美丽乡村样板村东韩台建设项目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SPJ-18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槐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槐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元氏县槐阳镇乡村振兴示范村暨河北省美丽乡村样板村东韩台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元氏县槐阳镇东韩台3、质量标准:合格4、总投资:472.7万元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计划工期:160日历天7、建设规模及内容:小巷硬化8286㎡、街道翻修4687㎡;村内散地绿化4000㎡、建设游园绿地5000㎡;新建村庄污水管网800m;新增街道照明路灯114盏,其中太阳能路灯110盏、中华灯4盏;新建生活超市420㎡。沿街墙壁粉刷62000㎡,对村内残垣断壁修缮700㎡。硬化村庄规划街道73401㎡、新建村民文化广场6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28至2019-03-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 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上自由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3-20 14:00,地点为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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