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修建施工招标公告
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修建施工招标公告
彭州市丹景山镇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修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州市丹景山镇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修建项目己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审批[2009]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丹景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由中央灾后重建基金。招标人为彭州市丹景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审批[2009]2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3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彭州市丹景山镇境内;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
建设投资:234万元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遗书所包括的的所有工程项目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以外企业出具持有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近三年具有至少2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四川省境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 月 14 日至2010年 9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局2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0 月 9 日10 时00分,地点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建设局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丹景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州市丹景山镇南郡西街18号
邮 编:
联系人: 任先生
电 话: 139*****110
传 真: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9号银谷基业4-8号
邮 编: 610041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028-********
传 真: 02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 8620 8306 771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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