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城市管理局兴和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二次公告)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兴和县城市管理局兴和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二次公告)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和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兴和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兴和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批准文件编号:兴财购准(2019)004号
采购文件编号:NMRH-2019-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兴和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3月01日至2019年03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3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证明(单位行贿、行贿);
4.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3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 下午 03:00
投标地点: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1日 下午 03:00
开标地点: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福新东路19号四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石静
联系电话:158*****323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49*****9379
采购单位名称:兴和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兴和县
邮政编码:013650
联系人:龚美云
联系电话:136*****368
内蒙古瑞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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