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浦交大路学校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犀浦交大路学校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郫发招[2019]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郫都区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郫建(代理)备【2019】08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郫都区犀浦街道
2.3 项目规模:占地约104亩,拟设60个班2820个学位,新建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地下相关配套功能用房等建筑面积约42500平方米,以及塑胶运动场地、总平绿化等。
2.4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39975.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13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03月05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综合楼一楼)。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郫都区郫筒镇何公路28号西汇大厦
邮 编:611730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380
传 真:********380

2019年02月28日(上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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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浦交大路学校建设项目(一期)评分标准 一、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A=35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职称高级职称每人得分1分
中级职称每人得分1分
初级职称每人得分1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其他(除1外)资格(不多于3个)每人每个得分3分
二、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B=45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2008年来招标代理总业绩每个项目得分0.2分
2008年来代理的房屋建筑类
分类项目业绩
每个项目得分0分
2008年来代理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金额20千万(元)
以上的每个项目得分0.01分
以下的每个项目得分0分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的,2008年来的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标金额0千万(元)
以上的每个项目得分0分
以下的每个项目得分0分
三、代理收费标准(C=10分),最高限价: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80%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申请人的代理收费得分,右边公式的M为招标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N为本项设定的总分数计算公式为:得分(C)=(20±M×100)×2.5×N%10分
四、良好信用评分标准(D=5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2010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申请人每个项目得分0.5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每个项目各得分0.5分
五、不良信用评分标准(E=5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2010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申请人每个项目扣分0.5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每个项目各扣分0.5分
2010年来既往项目中,监督部门对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处理、处罚申请人每次扣分0.5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每次各扣分0.5分
六、细微偏差(F=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代理申请书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的细微偏差每处扣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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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学校建设 犀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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