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中央、省级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招标公告

2011-2012年度中央、省级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招标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财政局委托,对2011-2012年度中央、省级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泉州地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泉州地区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QZCGZ*******

二、招标项目:2011-2012年度中央、省级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泉州地区)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的星级饭店以及具备相当条件的内部招待所,并能提供全部客房;四、五星级饭店如果优惠价格不高于招标价格上限的,并能提供不低于饭店总客房书70%的协议客房。

(4)营业场所在泉州市中心市区内(即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和泉州市开发区所辖区域);

(5)具有客房总数在100间或以上,且同时配置有标准双人间、单人间和套间三种规格的住宿房间,其中标准双人间不少于70间;

(6)必须配备有会议室3 个或以上,其中能容纳200人以上的会议室1个,30人以上的会议室2个;

(7)具有至少能同时安排250人就餐的餐厅;

(8)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

(9)具有《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

(10)具有《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五、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9月14日起至2010年10月8日,每天8:00-12:00,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领取采购文件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9日 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10月9日 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傅文辉,联系电话:****-********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财政大楼 邮编:362000

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595-********

财务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

账号:****************

邮箱:fjqzcg@163.com


********8网址:http://zfcg.fjqz.gov.cnhttp://www.ccgp.gov.cn/http://cz.fjzfcg.gov.cn/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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