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煤炭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煤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兴安盟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煤炭。

招标编号:NXZC2010—008—A0606

内蒙古兴安盟财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兴安盟行署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就盟直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冬季取暖用煤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黑宝山原煤4600吨,双鸭山原煤7268吨,七台河原煤6000吨(详细指标要求请见标书)。

二、参加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具有开采或经销煤炭的资格和能力;

3、报名索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企业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煤炭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索取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9月15日至9月21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2:30—5:30分。

四、索取谈判文件地点: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兴安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财税大楼307办公室)。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2010年9月25日下午3时,兴安盟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张和平

联系电话:0482—*******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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